企事業單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
大多數都是委托給第三方消防技術服務機構。
然而,如果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維保不到位、
維保報告做假,造成的后果很嚴重。
日前,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消防救援大隊
依法查處了消防維保機構“出具虛假文件”行為,
這是怎么回事?
有水印有編碼,這份“報告”很神似●●
6月中旬,集美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法對轄區一家快捷酒店進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在檢查該酒店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情況時,消防監督人員查閱了5月份的《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并當場通過福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平臺,核對報告的真實性。然而,消防監督人員發現,這份《報告》并未按照規定在該平臺上備案,竟然還出現了只有上傳平臺后才有的“水印”和報告“編碼”。
(虛假消防設施維保文件)
面對疑點重重的“報告”,消防監督人員來到酒店消控室,對消防主機的歷史記錄進行查看。更為離奇的情況出現了?!皥蟾妗鄙戏从车臋z測內容,涵蓋了“火災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機械排煙系統、機械加壓送風、消防控制室、室內消火栓系統、應急廣播系統、應急照明系統、安全疏散設施”等9個方面,堪稱是“全身體檢”。而消防監督人員通過查看消防主機,發現并沒有維保公司進行全面維保檢測的操作記錄, “全身體檢”根本是子虛烏有。
進一步調查,令人大跌眼睛。消防監督人員調取酒店監控發現,5月19日下午,一名男子走進消控室,僅對消控室主機簡單進行簡單拍照后,將一份報告交給酒店工作人員后離開,整個過程僅有3分鐘多。酒店相關管理人稱,監控視頻中出現的男子是“維保公司的技術人員”,就是過來送維保報告的,很快就走了,并未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測維護。而在酒店提供的維保報告上,顯示出具報告的時間則是5月20日,明顯與事實不符。
“山寨”報告,這樣出爐●●
消防監督人員介紹,根據目前實行的《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在消防技術服務項目完成之日起5日內,通過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將消防技術服務項目目錄及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予以備案”。這份未按規定上傳備案的報告,卻在紙質報告上堂而皇之的出現“水印”、編碼。維保報告顯示的檢測項目,維保公司一項也沒有做,這份外表極其神似的“報告”,存在明顯的造假嫌疑。
在事實面前,消防設施維保機構負責人許某承認了“出具虛假文件”事實。許某稱,2019年4月份以來,自己經營的消防技術服務公司和酒店簽訂了《消防系統維保合同》,但并沒有按規定明確技術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平時都是酒店打來電話,說消防設施有故障了,才派人去維修。酒店提供的5月份消防設施維保報告,非但沒有按規定進行消防系統全面檢測、沒有在福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平臺上備案,紙質報告上顯示的檢測項目,也根本沒有完成,報告上的水印和編碼是仿造出來的。
消防提醒:做好三查,切勿忽悠●●
集美區消防救援大隊副大隊長黃先煒介紹,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在進行消防設施維保委托服務中,一定要做好“三查”:通過福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平臺,查詢服務機構是否已經進行備案;查看委托服務合同中是否明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操作人員;查看對方是不是已經完成合同明確的服務項目,認真審閱維保報告是不是已經按規定備案到福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平臺,供職能部門、社會大眾共同監督。
消防部門提醒: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是消防安全的基礎性工作,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要按照《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依法依規開展消防技術服務,千萬不要為了經濟利益,降低服務標準,弄虛作假必將害人害己。
違法行為: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虛假文件的行為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十四條、第六十九條
處罰裁量基準: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通報原許可機關依法責令停止執業或者吊銷相應資格。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 | ||||
違法行為名稱 | 法律依據 | 違法情節 | 處罰裁量基準 | |
違法行為依據 | 處罰依據 | |||
隱瞞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資質的行為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款 | 情節輕微,能夠整改,危害后果較輕的。 | 警告 |
冒名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行為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 | 情節輕微,能夠整改,危害后果較輕的。 | 責令改正,處2萬元到2.5萬元罰款 |
情節一般,能夠整改,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2.5萬元到3萬元罰款 | |||
注冊消防工程師兼職執業的行為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情節輕微,能夠整改,危害后果較輕的。 | 責令改正,處5000元到7000元罰款 |
情節一般,能夠整改,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7000元到1萬元罰款。 | |||
情節嚴重,拒不整改,或者雖然整改但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2萬元罰款。 | |||
指派無資格人員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行為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 | 情節輕微,能夠整改,危害后果較輕的。 | 責令改正,處1萬元到1.5萬元罰款 |
情節一般,能夠整改,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1.5萬元到2萬元罰款 | |||
轉包、分包消防技術服務項目的行為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條第二款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六項 | 情節輕微,能夠整改,危害后果較輕的。 | 責令改正,處1萬元到1.5萬元罰款 |
情節一般,能夠整改,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1.5萬元到2萬元罰款 | |||
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明確項目負責人的行為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 | 情節輕微,能夠整改,危害后果較輕的。 | 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
情節一般,能夠整改,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3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罰款 | |||
情節嚴重,拒不整改,或者雖然整改但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7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 |||
書面結論文件未簽名、蓋章的行為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 | 情節輕微,能夠整改,危害后果較輕的。 | 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
情節一般,能夠整改,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3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罰款 | |||
情節嚴重,拒不整改,或者雖然整改但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7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 |||
未依法簽訂消防技術服務合同的行為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條第一款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 | 情節輕微,能夠整改,危害后果較輕的。 | 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
情節一般,能夠整改,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3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罰款 | |||
情節嚴重,拒不整改,或者雖然整改但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7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 |||
未備案注冊消防工程師變化情況、消防技術服務項目目錄、書面結論文件的行為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二款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 | 情節輕微,能夠整改,危害后果較輕的。 | 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
情節一般,能夠整改,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3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罰款 | |||
情節嚴重,拒不整改,或者雖然整改但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7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 |||
未建立、保管消防技術服務檔案的行為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六項 | 情節輕微,能夠整改,危害后果較輕的。 | 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
情節一般,能夠整改,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3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罰款 | |||
情節嚴重,拒不整改,或者雖然整改但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7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 |||
未公示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等事項的行為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七項 | 情節輕微,能夠整改,危害后果較輕的。 | 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
情節一般,能夠整改,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3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罰款 | |||
情節嚴重,拒不整改,或者雖然整改但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7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 |||
未按標準檢測、維修、保養消防設施、滅火器的行為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 | 情節輕微,能夠整改,危害后果較輕的。 | 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
情節一般,能夠整改,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 |||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質量不符合標準的行為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二款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 | 情節輕微,能夠整改,危害后果較輕的。 | 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
情節一般,能夠整改,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 |||
未依法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的行為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二款 |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五十條第二款 | 情節輕微,能夠整改,危害后果較輕的。 | 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
情節一般,能夠整改,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 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