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責任區消防中隊到達火場后,要有一名中隊指揮員(或戰斗班長)負責組織后方消防車、泵進行供水。
(2)兩個以上消防中隊(含專職消防隊)到達火場后,公安消防總(支、大)隊火場總指揮員未到達火場時,由責任區中隊后方指揮員負責組織火場供水;火場總指揮到場后,由火場總指揮員指定專人負責組織后方供水。
(1)在水源距離火場近,水量充足,便于多輛消防車同時停靠的有利條件下,應充分發揮每輛消防車、每臺手臺機動泵的作用,采用單車、單泵直接供水。
(2)選擇使用最佳供水方法。能直接供水時,不用串聯供水;能串聯供水時,不用運水供水;水源條件不便引水時,則用排吸器引水。
(1)消防車及手臺機動泵停靠江、河、塘邊引水時,為了防止車輛溜滑下水或陷入泥潭中,必須用石塊、木板、草包等鋪墊在車輪下。
(2)撲救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氣罐和大面積易燃建筑區等火災時,消防車要選擇便于迅速撤離的停車位置。
(1)有遠程供水系統的單位,應優先使用大功率供水設備,采用大口徑水帶組織供水。
(2)應盡量使用直徑80mm或90mm的消防水帶鋪設水帶干線,在缺乏大口徑水帶時,應采用雙于線供水。
(3)消防車、泵使用消火栓供水時,必須根據地下自來水管網的形式、直徑和壓力的實際情況,確定使用的消防車、泵數量,防止超量使用,造成整段自來水管網上的室內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
(4)當供水距離很遠或樓層很高時,還可以使用減阻技術減少水壓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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