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成立建設工程消防領導小組.全面抓好消防安全組織領導工作.
(2)施工單位應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
(3)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根據工程規模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重點工程及規模較大的施工現場應成立義務消防隊。
(4)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負責人和保衛部門領分下,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1)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成立建設工程消防領導小組.全面抓好消防安全組織領導工作.
(2)施工單位應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
(3)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根據工程規模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重點工程及規模較大的施工現場應成立義務消防隊。
(4)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負責人和保衛部門領分下,負責日常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