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氣瓶不能接觸高溫和明火?
為了便于貯存和運輸,人們常將某些氣體經過壓縮貯存在各種鋼瓶里,有的仍呈氣體狀態,稱為壓縮氣體(如氫、氧、氮氣等);有的呈液體狀態,稱為液化氣體(如液氨、液抓、液化石油氣等);有的則溶解于溶劑中,稱為溶解氣體(如溶解于丙酮中的乙炔氣等)。各種氣瓶在工業生產中,應用極廣。
由于各種氣瓶均承受一定的壓力,有高達150個大氣壓的。瓶內盛裝的氣體又大都是易燃、易爆和有毒的氣體,因此在使用這些氣瓶時應特別小心和采用妥善的安全措施. 例如盛裝易燃、易爆氣體的氣瓶,徜使漏氣,遇到明火就會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因此,這類氣瓶應該嚴防接觸明火。
如果在使用場合有明火存在,則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
氣瓶使用時,如果處置不當,也可能造成爆炸事故。若氣瓶受到陽光、熱輻射等高溫作用,氣體即受熱膨脹,壓力增加,當壓力超過氣瓶所能承受的允許壓力時,將發生嚴重的爆炸事故。例如乙塊氣瓶在受熱超過50℃時,乙炔在丙酮中的溶解度大為降低,從而氣體壓力大大增加,就有可能引起氣瓶的爆炸。
對于液化氣體,其蒸氣壓力不僅隨著溫度的升高而增加,并且比壓縮氣體的壓力上升得更快。例如液氨在000時的飽和蒸氣壓力為4.2大氣壓,在80℃時為11.5大氣壓,在60℃時為25.6大氣壓。溫度若再升高,壓力還將繼續增加,當超過氣瓶允許壓力時即將發生爆炸。應該指出的是,當氣瓶內充裝的液化氣過量甚至裝滿氣瓶的話:由于液體存在“不可壓縮”的特性,升高溫度后引起膨脹,對瓶壁產生的壓力將幾十倍、成百倍地增加,極易將氣瓶脹破。如果我們在10℃時,將氣瓶裝滿了液氨,然后加熱到60℃.壁所覺的壓力即將高達60大氣壓;但是如果氣瓶中留有一定空間,使液氨受熱后有膨脹余地,則50℃時的氣瓶壓力不會超過20大氣壓。由此可見,液化氣體的充裝,不允許裝滿,應留有一定空間,所留空間約為氣瓶容積的15-20%。
為防止氣瓶可能發生爆裂,一般在氣瓶上裝有低熔點合金或在一定壓力下能破裂的安全裝置。可是即使裝有這些安全裝置,在一旦失靈或壓力升高過快的情況下,仍有可能發生氣瓶爆破。所以使用氣瓶時應該嚴防接觸高溫和明火,在夏季應采取防著降溫措施,防止太陽曝曬,防止靠近熱源,以確保氣瓶的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