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酒精、煤油、松節(jié)油、桐油和潤滑油等都是可以燃燒的液體,從消防工作上來看,它們都具有一定程度的火災危險性。但是如果我們再細加識別,就不難發(fā)現(xiàn)它們的可燃性并不完全一樣。例如我們向打火機內(nèi)注點汽油,一打就著;灌入煤油卻很難打著;倘使加進了桐油、潤滑油,那就猛打也打不著了。可見各種油品的可燃性是不同的,火災危險性也有大小之分。“有比較才能鑒別。”通常在消防工作中,人們采取測定各種可燃液體閃點的辦法來比較其可燃性強弱和火災危險性的大小。
那末,什么叫閃點呢?
當我們走過加油站,一股濃厚的汽油味撲鼻而來;進入醫(yī)院,空氣中總夾帶著一些酒精的味道。這說明汽油、酒精等一切可燃液體每時每刻都在向空氣中散發(fā)蒸氣,而且溫度越高,散發(fā)越快,蒸氣越濃。閃點就是指這些可燃液體揮發(fā)出的蒸氣和空氣的混合物與火源接觸能夠閃燃的溫度。閃燃通常發(fā)生藍色火焰,而且一閃即滅。因為可燃液體是以揮發(fā)的蒸氣與空氣混合遇明火而發(fā)生燃燒的,在閃點時,它的蒸發(fā)速度并不快,生成的蒸氣僅能維持一剎那的燃燒,還來不及供應新的蒸氣繼續(xù)燒下去,所以閃燃一下就滅了。但閃燃往往是火警的先兆。閃點可以作為評定液體火災危險性的主要根據(jù)。不同的可燃液體有不同的閃點,閃點越低,火險越大。
下表列出幾種常見液體的閃點。
既然閃點是鑒別火災危險性很重要的特征,因此它就成為液體火災危險分類的基礎。目前按照各種液體的閃點不同,大致可以分成四級二類:
一級別閃點在28℃以下,如汽油、苯、酒精等;
第二級閃點為28~45℃如煤油、松節(jié)油等;
第三級閃點為46-120℃如重油、石炭酸等;
第四級閃點在120℃以上,如桐油、潤滑油等。
一級別和第二級的液體叫易燃液體類,第三級和第四級的液體叫可燃液體類。
根據(jù)閃點可以確定易姍和可燃液體生產(chǎn)、加工、儲存的火災危險性,進而針對其火險的大小采取相應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如在以油代煤中,當燃用閃點較高的油料時,可以采用較高的預熱溫度而無火險。反之,如果燃油的閃點較低(如原油),則預熱溫度就不能過高,否則加熱至接近閃點,就會產(chǎn)生火災危險。
測定閃點的儀器有開式和閉式兩種。開式系在敞開的容器中加熱進行測定,一般用于測定閃點較高的液體;而閉式則在密閉的容器中進行,通常用于測定閃點較低的液體。同一液體由于測定的方法不同,其閃點值也不同,開式測定的閃點要比閉式測定的高一些,其差值約在16-26℃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