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
消防指揮中心接到一名女子的來電
咨詢了一連串奇葩問題
一起來感受一下令人窒息的四連問
“你們還有水嗎?”
“滅火用的是海水還是淡水?”
“自來水哪里來?”
“我想看一下世界末日逃跑路線應該怎么安排。”
119是為搶救人民生命財產
免于火災危害而設立的,
不是給你們解悶兒的電話好嗎??
這真是奇葩天天有,理由還特別多!
當這個視頻被傳上微博
直接登上熱搜榜32位
一個禮貌的提問一個耐心的回答
謊報火警?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一)違反有關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二) 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 謊報火警的;
(四) 阻礙消防車、消防艇執行任務的;
(五) 阻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近年來報假警被拘留的也大有人在
千萬別挑釁法律的底線
1月10日23時許,深圳光明玉塘街道的吳某就以身試法,向光明分局玉塘派出所報假警稱:妻子被綁架了。最終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5月12日,一男子報警稱在西外環與聚財七路交會路口,兩輛半掛車相撞,現場有人員死亡。救援人員趕到現場發現并無“兩輛半掛車相撞,人員傷亡”的事故。最后陳某因擾亂公共秩序被處以治安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2018年11月24日晚,一50歲醉漢撥打110謊報警情,被行政拘留十天。
此類案件多不勝數
請大家不要圖一時刺激
占用公共資源
但如果火災真的發生,
正確的報警方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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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確報火警?
1、保持冷靜,撥通火警電話119;
2、清楚說出事發類別例如 : 發生火災或泄漏煤氣等;
3、清楚說出事發地址 : 區、街道名稱、門牌號碼、單位名稱、樓層座數等;
4、什么東西起火、火勢如何、有無人員被困、多少傷者等;
5、報警后要到路口等候消防車,指引消防車迅速趕至事發現場。
姑娘,你知道嗎
您已占用報警公共電話線路
這可能會導致真火警電話打不進去
錯過最佳滅火時機。
后果很嚴重!
請不用隨意占用報警電話
把119留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