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易燃液體、固體不能和氧化劑混放在一起?
工礦企業、鐵路、航運、車站、碼頭、倉庫等部門工作的同志,在日常工作中,經常會遇到拼車運輸、拼庫貯放物品等實際問題。如果處理不當,就會引起燃燒、爆炸事故。為了避免這類事故的發生,對易燃液體、固體和氧化劑這三類物資的性能和它們之間的作用應該充分地了解。特分類舉例說明如下:
易燃液體極易燃燒。例如;打火機里加了汽油后,只要一撒機鈕,“擦”的一聲,打火機就點燃了。原來,當欲打火機機鈕時,摩擦產生的小小.火星就足以使芯于頭上的汽油蒸氣著火。這就說明了汽油的易燃性。類似的易燃液體品種很多,如乙醚、酒精、丙酮、甲醇等都是。
易燃固體也容易燃燒。例如:紅磷加熱到260℃時,就能自行燃燒。如果紅磷與氧化劑氯酸鉀混合在一起,且不需要加熱,只要摩擦一下,就會引起燃燒甚至爆炸。具有類似性質的易燃固體品種也很多,如偶氮二異丁睛、硫磺、精蔡等。
為什么易燃液體和易燃固體都極易燃燒,究其原因可以歸納為以下兩點:(一)閃點或燃點低,對日曬、高溫、熱源、摩擦、撞擊等能夠升高溫度和產生火花的因素都比較敏感。
(二)容易氧化,因為氧化反應是放熱的,能使易燃品本身的溫度升高;溫度高了,氧化速度更快,這樣互為因果,最后便導致燃燒。同時因為燃燒是發光、發熱的氧化反應,既然它們容易氧化,所以燒起來速度快、火勢猛,危害性也大。
氧化劑的性質不穩定,化學活性大,遇摩擦、撞擊、高溫、明火以及酸堿或受潮等因素,極易分解,產生初生態氧,促使其他物質氧化,從而產生高熱,給易燃物品的燃燒、爆炸創造了條件。有些氧化劑在分解時,本身也會燃燒、爆炸。例如:氧化劑過硼酸鈉,性質不穩定,受熱極易分解,它在40℃時就能分解出氧氣。又如:過氧化二苯甲酞在干燥狀態下極不穩定,遇到摩擦、撞擊即猛烈分解,有發生燃燒、爆炸的危險。為此,經常用水潤濕,控制其含水量在30%左右,以保持穩定。
當易燃液體、固體和氧化劑接觸時,前者容易氧化,后者容易分解出氧。兩者相互作用,氧化反應便劇烈進行了,于是就放熱。這樣,溫度既高,氧又充足,閃點、燃點較低的易燃物品豈有不燒之理?燃燒時,由于氧化劑洪給了新生態氧,空氣中又有一定的氧可以供給,因此火勢猛烈,燃燒速度比燃燒單純的易燃品要快得多,而且很可能發生爆炸。有時,即使隔絕空氣,也能靠氧化劑供給的氧繼續燃燒。例如:硝酸鉀是氧化劑,硫磺是易燃固體,硝酸鉀單獨存在時不會燃燒;硫磺無明火不易燃燒,燃燒時速度較慢。如果兩者按適當比例混合后,只要摩擦、撞擊一下,就會轟的一聲爆炸起來。又如:高錳酸鉀和酒精同車裝運,只要酒精滲出流淌,遇到高錳酸鉀,立即發生猛烈的氧化作用,引起燃燒。
所以無論是倉貯還是運輸,易燃液體、易燃固體絕不能和氧化劑放在一起,這是必須引起嚴重注意的防火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