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在夏季應采取那些防暑降溫措施?
我國有些地區,夏季氣溫可以升到40℃以上,這樣高的溫度對化學危險物品的貯存安全威脅很大。化學危險物品大都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質,有的閃點、著火點或自燃點很低,有的沸點很低,極易揮發,它們一旦受熱或遇明火容易引起火災。因此,在夏令高溫季節,防暑降溫也就是防火的重要措施之一,必須引起重視。為了保證化學危險物品在高溫季節安全貯存,工人同志在實踐中,對倉間、露天臨時堆場和貯罐等創造了不少防暑降溫的方法,這里僅介紹常用的幾種:
(一)倉間建筑:采用不導熱的耐火材料作為屋頂、墻壁的隔熱層;屋檐適當加長,不使陽光射入倉內;屋墻適當加厚,不開窗,采用間接通風洞,雙層門,雙層屋頂,窗玻璃漆藍色等措施,倉內溫度一般保持在28℃- 30℃o
(二)倉間:屋面上設置冷卻水管(管子上有一排小孔),氣溫在30℃以上時噴水降溫,使倉內溫度不致過高。根據商品性能和包裝情況,還可以在倉間地面放井水。有些閃點特別低的危險物品,如乙醚、石油醚等,可采用倉內放冰或設置冷凍鹽水盤管等降溫措施,使倉內溫度控制在28℃以下。有的倉庫早晚和夜間開窗通風,放進冷空氣,同時排除可燃氣體;中午關閉門窗,防止熱空氣進入,以降低倉內溫度。
(三)露天臨時堆場:采用不燃材料搭建臨時遮陽棚。有時需用橡皮管引水,定時地噴水降溫,防止因鐵桶蓄熱、使桶內危險品溫度升高而引起“胖桶”爆破以及燃燒、爆炸等事故。
(四)露天貯罐:貯罐頂部設置降溫裝置,一般用鐵管彎成盤形,管上鉆有許多小孔,在氣溫達28℃以上時,開啟冷卻水泵進行噴淋冷卻,防止貯罐壁過熱而引起易燃液體大量氣化,以達到安全貯存。
目前,有的倉庫為了防止沸點特別低的易燃物品受熱,在倉間內進行專門設計,采用冷氣、冷風等自動調節溫度的設施,有效地保證了夏季倉貯的消防安全。